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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台 市 卫 生 局
东卫[2007]54号
关于公布2007年省级、盐城市级和
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我市举办的盐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同时,根据苏继委办发[2007]1号“关于公布2007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已在江苏省卫生厅网www.jswst.gov.cn公布),将由我市有关单位承办的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公布(附件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口专业项目的学习。
凡参加盐城市级、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的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统一由局里授予盐城市级、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凡在本市举办的盐城市级以上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发学分需经审验加盖“东台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专用章”,未列入省、盐城市、东台市继续医学教育所发的学分不能作为年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的依据。各项目承办单位须提前7天发出书面通知,明确项目举行的有关事项,项目举办结束后10天内须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3)、学员名册、考试或考核成绩和项目日程安排表报局医政科。
附件:
1、2007年盐城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2007年东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东台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弶港农场医院,市工业卫生协会。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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